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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明确,企业要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

《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要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针对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优化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加强职业培训、完善工作生活服务保障等措施。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政策宣传,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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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