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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收官”

2020年5月,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被省财政厅确定为乡镇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县,目前试点工作已接近尾声,并取得了“123”的试点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1”,即1个指标体系。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43个三级指标,紧扣各街镇“缺不缺钱,能不能用好”这一根本问题,围绕收入绩效、支出绩效、管理规范性、财政可持续性四个方面设置。

“2”,即2个试点报告。一是通过指标体系对傅庄街道办事处2020年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评价认为,傅庄街道2020年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较好,综合评价得分82.85分。二是通过指标体系对黄山镇2020年度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评价认为,黄山镇2020年度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较好,综合评价得分79.54分。

“3”,即3个促进作用。一是促进完善区对街镇体制结算制度。试点调研发现,目前参照“预算部门”对各街镇进行管理,导致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因此,罗庄区街镇财政体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应在充分考虑街镇履职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结合以前年度体制结算办法,合理划分区与街镇政府间财政收入和支出,加快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二是促进街镇加强预算管理。目前,街镇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质不足。应推动各街镇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如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健全会计制度、提高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打造高素质财政人才团队。三是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遵循由易到难、打牢基础的思路,以街镇政府为主导、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指导、培训,全区8个街镇主要围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三个方面开展试点,内容主要包括新增项目的绩效评估、街镇政府绩效目标的评审以及重大项目绩效评价。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罗庄区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办法,为全面推开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提供指引。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将该区2个省级重点试点街镇的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区人大。各街镇将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并按照规定公开评价结果。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对8个街镇2021年的政府财政运行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开展情况和评价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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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