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上午,财政部山东监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等三家中央驻鲁金融监管机构联合签署金融监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开启山东省金融监管领域协同合作的新篇章。
5月,山东监管局新一届党组成立,根据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出资人有关履职要求和中央编委批复新的职责定位,结合山东实际,积极推进建立金融监管协作机制。5月以来,山东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振东同志先后走访了各金融监管机构,取得各方共识。
根据协作机制备忘录,签约各方将以“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保障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提高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在厘清职责边界的基础上提升监管效能,着力促进辖区金融企业合规审慎经营、把住金融企业向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举债“闸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今后各单位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监管联动,实现信息数据及成果共享,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加强监督问责,改变以往金融监管领域各自为政、分头治理的局面,打造辖区金融联合监管新格局。
备忘录的签署,有助于实现山东省金融监管领域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山东监管局将与各监管机构一道,不断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促进山东金融市场稳定,携手为山东金融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