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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五处:深学笃行新法条 学以致用强监管

  近日,山东监管局监管五处组织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专题学习活动。全体干部紧扣财会监督工作实际,对新修改的法律条文进行了系统研读与深入研讨。

  研讨中,大家聚焦于修法的核心变化:一是增设“监督管理”专章,明确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二是将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中的自律性要求,上升为法律层面的强制性义务;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大幅提高处罚上限,并完善资格罚适用情形。 

  下一步,监管五处将持续做好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学习解读与贯彻衔接,不断提高监管队伍法治和专业素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应用于监管实践,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发挥“看门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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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