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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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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东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五个“强化”扎实履行部门预算监管职责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对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等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山东监管局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核心要义,立足部门预算监管主责主业,围绕五个“强化”,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全面提升监管质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做好部门预算监管工作的行动自觉 

  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部门预算监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后续将全会精神学习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紧密结合,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使全体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动属地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部门资金资产监管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今年以来,山东监管局以2026年中央驻鲁预算单位“一上”预算编制审核工作为契机,对驻鲁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产开展系统性摸底,全面梳理掌握资产规模和使用状况。下一步,重点关注单位是否存在闲置资产,深入分析闲置成因,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方案,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最大限度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切实防止资产闲置浪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同时密切关注结转结余的财政存量资金,特别是实有资金的规模和存放使用情况,以及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申报缴纳情况。 

  三、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部门预决算审核 

  《建议》强调,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山东监管局将在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中,围绕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贯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核,切实破除“基数”预算思维,形成有效监管闭环。坚持问题导向,将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作为决算审核的重要切入点,科学自选审核对象,精准确定审核重点。将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和资产、内控和绩效等情况作为决算审核重点内容,统筹开展对被审核单位和部门财政政策落实、财务制度执行、财经纪律遵守情况的监督,完善预算监管全链条,对被审核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在审核项目支出时,分析评估项目支出的必要性和有效性,重点关注是否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惯性,预算安排是否充分考虑上年底结转结余资金等。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评价 

  《建议》指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山东监管局将持续加强中央驻鲁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参照过紧日子评估工作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选取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重点围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和执行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大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力度,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同时,积极探索并研究对中央驻鲁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宏观层面、整体维度综合衡量部门履职效能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各部门树立全面的成本效益意识,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五、加强财会监督,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建议》强调,加强财会监督。山东监管局将在中央驻鲁预算单位预算监管工作中,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强化日常监督,深入落实“线上+线下”的工作模式要求,结合在预决算审核、银行账户年检等专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选取重点领域或单位,自主灵活开展“短平快”的现场专项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通报典型案例,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堵塞漏洞、改进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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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