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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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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管局:打好财会监督组合拳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山东监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财会监督的新模式、新举措、新路径,打好组合拳,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完善全方位制度机制体系为基础,构建财会监督的四梁八柱

  一是建立联合监管协作机制。与山东证监局、省财政厅、国资委、税务局、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6部门单位签署《会计监管协作机制备忘录》,在联合会商、联合监管、联合调研、人才培养、线索移交、信息共享、成果利用等方面协商一致,为加强区域内协同监管、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交叉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夯实了基础。二是全面搭建制度体系。针对企业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监督的意见》及《重点监管企业(非金融类)会计监督暂行办法》《重点监管企业(金融类)会计监督暂行办法》2个配套办法。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制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驻鲁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的意见》,填补了中央驻鲁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领域的制度空白,推进财会监督与部门预算监管的融合,探索中央驻鲁预算单位财会监督新模式。针对中介机构制发《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暂行办法》。夯实各领域财会监督制度基础,构建财会监督山东试点的“四梁八柱”。

  二、以开展全面年报分析和现场监管为抓手,强化重点企业会计监督

  一是全面实施年报分析。创新采用“三步渐进法”,对60家非金融重点监管企业年报进行全面分析。第一步,将60 家重点监管企业(非金融)分组,由监管局工作人员与财会监督专家分组就年报进行审阅分析。以问题清单的方式向企业年审签字会计师进行书面问询,并组织专家对问询答复进行论证。第二步,对第一轮论证后仍然存疑的问题,与企业财务负责人面谈,深入了解问题成因,揭示行业存在的深层次、普遍性的问题。第三步,以问题为导向,对前两步无法解释的问题,视情况采取约谈、现场监管等措施,实施进一步监管。三步分析完成后,对外发布会计监督情况通报,全面反映重点监管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状况,督促履行好会计主体责任。通报引发业内强烈反响,诸多大型央企、省属企业主动沟通,恳谈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潜在风险,共商发展之道。二是开展现场监管。作为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选取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大型国有企业开展现场监管,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查找其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营管理与会计核算方面的薄弱环节。从绩效考核、体制机制、垄断地位、接受外部监管等方面深入挖掘问题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助力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提升活力、提高效率,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深入思考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探索监管思路。三是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会计工作的指导。瞄准2021年年报编审窗口期,面向辖内会计师事务所广泛开展会计实务案例征集工作。组织专家智库研讨,达成一致倾向性意见,精选一批案例在重点监管企业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编发,供辖内各会计主体参考,提升年报编审质量,推动准则更好执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日常监管成果利用。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精准把握企业发展动向,向山东省政府报告提示在鲁重点企业的经营状况与潜在风险,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向财政部报告会计准则的执行实施情况以及市场主体会计管理状况,发挥好“耳目”“探头”作用。

   三、以内部治理和一体化为切入点,促进会计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一是联合省财政厅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全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会议,倡议在鲁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并对执业质量和总分所一体化执行不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约谈。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与山东省财政厅等11家监管单位联合发文,研究贯彻落实30号文的具体举措,要求省内37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30号文中提到的当前行业内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自查,选取其中10家会计师事务所走访调研,督导30号文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标本兼治,针对当前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存在的内部治理和一体化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和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58个和三级指标33个,联合省财政厅、省注协,对全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内部治理专项工作。综合运用自查、重点监管、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剖析影响事务所内部治理和一体化水平的根本原因,帮助和促进其内部治理更加规范。四是对企业和中介机构开展“双重监督”。对企业会计监督发现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同时关注出具审计报告的事务所,在压实企业会计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督促事务所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四、以数据导向监管为目标,加快信息化建设助力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以数据导向监管为目标,加快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一是以动态监控为手段,提高监管时效。持续收集重点监管企业年报和重大事项报备信息等数据,建立动态监控数据库,对重要财务指标变动、重大事项、非标审计意见、网络舆情等实施动态监控,在对企业财务运行的持续监测中发现和预警风险。二是以“综合画像”为目标,加强数据分析应用。针对公开信息完备的公众公司,以专业性市场化数据库为基础,建立监管参数体系,定期抓取重点监管信息,对企业进行综合画像,用算法代替手工、以电脑辅助人脑,及时锁定风险区域、提示疑点线索,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甄别核查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显著提升了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以多维度监管为载体,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企业、会计中介机构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对接本单位金融监管等数据模块,充分利用内部掌握的金融机构信息,积极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监管格局,从不同角度提示和发现重大风险,为问题导向式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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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