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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东监管局:“三着力” 扎实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

  山东监管局积极履职,主动作为,采取“大数据+监管”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三个方面着力,全面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力推地方在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上快速、合规、安全,推进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发挥应有效益。

  一、着力强化政策规定,监控直达资金快速直达。按照制度规定,监控地方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快速直达,高效实用。重点对是否按规定分配下达、按要求填报支付数及发放表、导入支付数据,正确打上标示并贯穿资金管理使用整个过程,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支出等进行监控。在方式方法上,充分依托监控系统,全面掌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分配下达和资金支出缺口,对存疑问题予以核实,同时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深入县区一线和具体项目现场,了解直达资金在末端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时上报日常监控和重点核查发现的情况。同时,加强沟通联系,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具体监控工作。

  二、着力发挥派驻优势,紧张有序开展监控工作。一方面,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重点监控方向和内容,认真分析有关问题,形成工作底稿,充分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按程序报告问题和建议,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认真履行对中央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对监控系统中发现的情况,第一时间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获取具体情况和相关材料,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将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的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增强直达资金政策执行的严肃性。

  三、着力对基层负责,推动政策落地生根。监控工作的最终目的是确保直达资金合规使用,发挥出应有的政策效益,纾解地方财政暂时性困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监控资金合规使用的同时,注意发现地方在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面临的客观困难。充分发挥联系纽带作用,将地方的普遍性情况及时总结上报。对于现场核查中了解到的基层财政管理使用中面临的难题,结合政策规定和地方实际,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帮助基层合力合规使用直达资金。同时,对于基层遇到的执行层面的问题,积极商请省级财政部门,采取政策培训、宣讲答疑等方式,提高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效率,提升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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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7日